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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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档案馆档案资料查阅利用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07 10:57 来源:档案管理科 作者:王广兵 阅读次数:次 

一、查档要求:

单位或个人持有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合法证明,可以申请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二、查档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电话:

0552-2151801;  0552-2151802

四、市档案馆地址:

市政府南面,市民广场东侧。

可乘坐105、107、117、126、138路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