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要求:
单位或个人持有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合法证明,可以申请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二、查档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联系电话:
0552-2151801; 0552-2151802
四、市档案馆地址:
市政府南面,市民广场东侧。
可乘坐105、107、117、126、138路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