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照《蚌埠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蚌埠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考核清单》,市委史志研究室,9月13日积极开展十八届蚌埠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
一是自查活动开展情况,看一看图片资料是否完整;二是自查设施完整情况,看一看实地检验是否过关;三是自查人员素质,看一看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自查,使创建更好地融入党史教育,根植每名干部职工内心;融入机关党建,展示共产党员文明风采;融入主责主业,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融入媒体宣传,烘托单位浓厚氛围;融入工会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