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子山遗址位于五河县申集镇甄集村南1公里处,距小圩镇约3.5公里,面积1.3万平方米,为沱湖西南岸边高地,1981年11月文物调查时发现,采集标本有:陶纺轮1件,磨光黑陶豆柄5件,夹砂红陶鼎、鬲足、灰陶片鼎多件,以及蚌壳、兽骨、蚌刀等物品。曾出土新石器时期石铲、石锛等。
据考证,为新石器时代以来古人类生活遗迹。远古时期,五河地区洪水横流,靠近淮河区域因地势不高经常一片汪洋,而东刘集、夏集、申集一带地势较高,各原始部落聚居点稀疏散布于地势较高的水泽岸畔的台地或丘岗,人们就地开荒造田发展农业,辅以渔猎和畜牧,台子山当时就是一个先民聚居点。遗址土层有黑、灰、白、黄等不同色调的层次,上层为商周文化层,下层为新石器文化层。曾发现1把残缺蚌刀,里面珍珠莹光依旧耀目,刀口仍然锋利,人工磨制痕迹清晰可见,为新石器时代原始人类使用的工具。遗址西侧墓葬1996年出土1件玉钺,属史前石器时代,青白色,一面深一面浅,有少量淡褐色沁斑,体扁平,呈长条不对称梯形,剖面略带弧刃,钝口无使用痕迹,长、刃宽、厚分别为21.1厘米、10.6厘米、7.2厘米,顶部呈自然断裂状,稍打磨,上部有一光滑圆孔,孔径1.2厘米,为双面钻成,中间有错位台痕,器表抛光精致,背面有片切割留下的旋痕;墓葬还出土西周时期青铜鼎1尊、戈1件。
现仅有一个土丘,高不足3米,占地几十平方米,四周皆为深塘。丘顶为荒草、杂树遮盖,并有一个圆形塌陷大坑,清楚可见灰白、黑色土层,丘下一小片耕地中仍可见灰陶片、夹砂红陶鼎残片等,记录着五河先民的生活遗迹。
1985年,台子山遗址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吴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