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庙遗址位于怀远县河溜镇葛圩村南,坐落于淮河支流芡河北岸渡口旁的高地上,有一条小土路通往外界,面积10万多平方米,为新石器中晚期遗址,现为农田和树林。该遗址地表有少量陶片分布,位于东南部的断崖处可见厚厚的红烧土堆积。主要出土文物为玉器。1991~1993年间,因当地农民在遗址之上不断发现玉器并进行疯狂盗掘,地表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玉器文物流失。后经县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介入,加以制止并保护,追缴回玉斧、玉璧、玉环、盖脸等国家一级至三级珍贵文物380余件。
1993年出土大批玉石器,其中有2件阴刻兽面纹玉饰件较为重要。饰件长4.63厘米,宽1.05~1.7厘米,厚0.3~0.55厘米。玉为青色,含乳白色沁斑,玉质相近,仅纹饰、尺寸略有不同,均为片状单面工,一为梯形,一为长方形。正面以凹槽区分,两边阴刻神人兽面纹,上下各有一孔,表面抛光,具有良渚文化的猪龙特征,但图案较为简化,线条不齐,可能是由1只破碎的蚩尤环改制,也可能是用旧玉改制的龙首纹玉器,龙首鼻吻下方的嘴巴獠牙错落毕现,与兽面像獠牙完全一致。安徽出土良渚文化阴刻图案玉器较为少见,它的出土扩大了良渚文化向北方发展的分布范围,也再现了涂山氏族创造的玉文化风采。2件兽面纹玉饰件后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2005年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王吉怀研究员带队对该遗址进行勘探和发掘,出土有陶片,以夹砂陶为主,其次为泥质陶,均无完整器形,能分辨的有鼎类器、高柄杯、镂空器、“T”字形鼎足、扁体形长三角鼎足、鬼脸式鼎足等,含有大汶口文化特征。2006年,发现数枚玉管。
因过去盗掘期间出土的玉器多数已经流散,现存不多,从标本的特征看,既有龙山文化的一般特点,更具良渚文化的诸多因素。尤其是“T”字形鼎足的出土,进一步证明该遗址与良渚文化关系密切。从出土的玉器看,远古时期淮夷部落玉器加工已达到相当高水平,淮河流域早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就已有较发达的制玉业。
1999年6月25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县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吴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