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洨县陈氏家族

发布时间:2019-06-29 20:05 来源:中共蚌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阅读次数:次 

两汉之际,洨县的陈氏世家有名于时。其祖孙六代在朝为官,研习律法,提倡慎刑轻罚,务在宽详,有“一门三尚书”之称。

宋庆元刊本《汉书·地理志》载:沛郡洨县,“洨,侯国”。应劭注曰:“洨水所出,南入淮”。汉高后元年(前187),封洨侯国,为其侄、垓侯吕产的封地。吕后死后,诸吕被诛,洨国废为县。武帝征和元年(前92)封赵敬肃王刘彭祖之子刘周舍为洨夷侯,不久改置洨县,治所在今固镇东,北临洨水。新莽时期更名为育城。东汉建武元年(25)复名,直至南朝宋废洨县,洨县的建置自此结束。至北朝东魏武定六年(548)时,洨县故城已改叫濠城。濠城一词最早见于《北魏书·地形志》“谷阳连城县有濠城环宇”的记载。清乾隆《灵璧县志》中有《河渠原委》《境内古地》等文,考证濠城集为洨县故城,“濠城者,洨城之误也”。《凤阳府志》也持此说法。光绪《安徽通志稿》第三册水系考:“洨水今为沱河”,流经固镇县濠城集北,东入五河县注于淮。《中国历史地名辞典》载:“洨侯国,西汉置,治所即今安徽固镇县东濠城。东汉改为县。”“洨县,东汉改洨侯国为县,治所即今安徽固镇县濠城,东晋后废。”《辞海》也沿用此记述。

陈咸

陈咸(生卒年不详),字子康,西汉沛郡洨县(今固镇县濠城镇)人,西汉名臣。初因其父陈万年官居高位,被任命为郎。其性情耿直,多次指责皇帝近臣,数十次上书言事,又升任左曹。

陈万年死后,陈咸于元帝时升任御史中丞,总管州郡事务和刺史考核。因指控中书令石昱独断专行而受到忌恨。当槐里县(今陕西兴平县东南)县令朱云被主管部门奏报为残杀无辜时,他教朱云上书申诉,反被石昱以“泄漏省中机密”弹劾,被捕入狱,拷问之后判以剃发之刑,罚4年劳役,废为庶民。

成帝初即位,大将军王凤认为陈咸忠诚直率,遂奏请皇帝起用。先任长史,而后历任冀州(时无固定治所,辖今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及河南北部)刺史、谏议大夫、楚国内史及北海郡(治今山东淄博市内)、东郡(今河南濮阳西南)太守。又因京兆尹王章遭人指控而受到株连,被罢黜归里。后又被起用为南阳郡(今河南南阳市)太守,其以酷刑树立威权,凡贪赃枉法之下属官吏和世家大族,一律交司空论罪,重者用地臼木杵杀害,轻者上大刑。对私自解脱刑具,或穿衣服不符合监狱规定者,往往加罪或重打。囚徒们痛不欲生,每年自缢而死者,少则数百人,多则上千人。还损公肥己,把各县缴纳的粮食和财物据为己有,整天锦衣玉食,奢侈无度,却要求下属官吏闭门自敛,安分守己,并发布文书警告。因此,官员自危,豪强慑服。下属违法乱纪的现象被禁止了,但他的政治生涯也从此衰败了。

陈咸多次贿赂车骑将军王音的宠臣陈汤,而调任少府。府中宝物很多,他一一查对,发现私藏者,除将宝物没收外,还要依法论处。因此,官吏们都害怕他。成帝永始二年(前15),丞相翟方进奏报:“陈咸任太守时残害吏民,贪赃枉法,又百般逢迎邪佞之臣而调进京城,实属无耻,不可任用。”陈咸遂被免官。两年后,皇帝诏举方正直言之士,经红阳(今河南舞阳西北)侯立极力推荐,拜为光禄大夫,加给事中。后又被翟方进弹劾罢免,并令其返回故土。

不久,翟方进自杀,陈咸被起复任尚书。平帝即位后,王莽辅政,多改汉制,并杀害何武、鲍宣等反对者,他愤而辞官。王莽篡夺皇位后,召令任掌寇大夫,其称病推辞,并责令儿子陈参、陈丰、陈钦同时辞官。父子4人一同返里后,闭门不出,仍沿用汉制。后来,王莽又征召他入京为官;他只称病重,不肯答应。专心整理所存律令,书文珍藏之,直到病死。

陈宠

陈宠(?~106),字昭公,东汉沛国洨县(今固镇县濠城镇)人。其曾祖父陈咸曾为西汉尚书,祖父陈钦在朝中为官,父亲陈躬为廷尉左监。先祖世习律令,宠传其家业。

陈宠年轻时即任州、郡吏,后被征召入鲍昱的司徒府为属官,因办事勤恳,认真负责,又转任辞曹,掌管狱讼事宜。经他处理的案件,无不使人心悦诚服。因此,鲍昱让他代为撰写《辞讼比》七卷、《决事都目》8卷(已失传),上报皇帝,获准颁布施行,成为官府办案的法律依据。

东汉章帝即位后,陈宠受命为尚书。当时,官吏办案多偏严酷,他奏请改变前代“烦苛之法”,主张在“严明”之后,“济之以宽”。章帝真诚采纳其言,诏示司法部门禁用酷刑,解除不合理的禁令,废除苛刻的法律条文,重审案件50余起。后来,此诏示被载入法令。

陈宠为人谨慎周密,讲究人臣之理,但不以慎独为苦,谢绝人情往来,因而很受朝廷器重。皇后弟弟、侍中窦宪举荐真定县(今河北省正定县)县令张林为尚书。章帝征求陈宠意见,陈宠认为张林虽有才干,但不清廉。后来,果不出所料,张林虽然经过窦宪竭力推荐而被任用,终因贪污而犯罪。窦宪任大将军北征匈奴时,公卿以下及郡、国长官无不奉献礼品,以邀其宠。唯陈宠与中山王相张郴、东平王相应顺刚正不阿,拒不送礼。以后,和帝闻知此事,特提升陈宠为大司农,张郴为太仆,应顺为左冯翊。

和帝永元六年(94),陈宠为廷尉。后再任尚书、大鸿胪。他秉性仁慈宽厚,多次参与审议疑难案件,常常亲自上书建议皇帝依照经典从轻处理,因而挽救了许多人。永元十六年(104)十月,官为司空。他专习法令,精通儒家经典,奏举议事,词情畅达,号称“任职相”。后殁于任上。

《辞讼比》是汉书名,它是在律无正条情况下,取有关已行的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判决依据,对汉代及后世的判例法研究产生了积极影响。《辞讼比》七卷原文已失,部分佚文尚存于《太平御览·风俗通义》一书中。2001年,蚌埠市中学历史课乡土教材《蚌埠历史》收有陈宠及其《辞讼比》介绍。

据《宿州志》记载:“汉司徒(应为司空)陈宠墓在阳城故址南。”今固镇县湖沟集东南,有一座砖砌成的墓,俗称“凤凰古堆”,即陈宠墓。

陈忠

陈忠(?~125),字伯始,东汉陈宠之子,沛国洨县(今安徽固镇县濠城镇)人,东汉文官。

汉安帝永初年间(107~113)受征召入司徒府,后调任廷尉属官,才能突出,颇有声誉。他精通法律,经司徒刘恺举荐升为尚书,主管断狱事务。

陈忠受其父影响,处理案件务求宽厚。早年其父陈宠在廷尉任职,删除汉朝法律中比《甫刑》苛刻的条文,未及施行就被罢官。后苛刻的法律渐渐繁多。他遵照父亲的原意,修改当朝法律,整理成23条意见,上奏《决事比》,主张消除论罪无据的弊端;又上书废除蚕室刑;解除贪官污吏三代不准为官的禁令;对神经失常后因性情狂暴而杀人者,主张从轻判罪;对母、子、兄、弟之间互相代替死罪者,主张赦其死罪。这些都被批准施行。

邓太后死后,安帝亲理朝政,其数次上书举荐冯良、周燮、杜根、成翊世等隐逸及正直之士,均被采用。又上书劝谏皇帝“广直言之路”,使沛国施延被拜为侍中(后升至太尉)。皇帝骄纵常侍江京、李闰等列侯,又封乳母王圣为野王君,其既气愤有不敢直谏,就作了一篇长文《缙绅先生论》进行讽喻。

后转任仆射。劝谏皇帝尊重和嘉奖有功大臣,以礼贤下士的态度对待下属官员,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当九卿大臣患病时,便派使者前往问候,并赠给银钱、布匹等。

不久,升任尚书令。安帝延光三年(124)拜为司隶校尉。宠臣、外戚、幕僚们无不害怕,不想让其留在朝内。翌年出任江夏(今湖北武昌)太守,未及成行又留任尚书令。后病逝于任上。

(吴龙泉)